老干部举报的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被查,网友评论:无耻之徒终遭报应

       4月9日下午,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: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消息经多家媒体披露后,当晚成为各大互联网平台的热点新闻。针对该消息,有网友评论:无耻之徒,终遭报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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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(网页截图)

       公开资料显示,李贵富出生于1965年9月,曾任唐山市丰润区委副书记,区长,遵化市委书记兼清东陵保护区党工委书记,唐山市副市长。2022年10月,已是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李贵富兼任迁西县委书记。

       据媒体公开报道:2023年12月,年逾75岁的迁西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,因为举报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在当地花几千万元搞城关“亮化工程”劳民伤财等问题,被迁西县公安局刑拘,之后由迁西县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,当地检方指控涉嫌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两项罪名。

       2024年1月15日,迁西县检察院以“不存在犯罪事实”为由,对马树山撤回起诉,同日马树山被释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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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贵富(资料图)

       最高检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,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,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,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。

       最高检表示,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、公正司法,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、起诉的案件。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、强制措施适用、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,要在查清事实、准确定责的基础上,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,严肃追责。此案教训深刻,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引以为戒、举一反三,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。

       4月9日,河北日报客户端发布消息:日前,记者从唐山市获悉,关于马树山举报县委领导被逮捕公诉事件,河北省纪委监委、省委组织部、省委政法委、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等组成的工作组,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,依纪依法开展了全面调查核查。

       据工作组负责人介绍,马树山举报县委领导被逮捕公诉事件中,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三个方面问题。一是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涉及本人及其他应由上级受理的信访事项,应回避未回避,应报告未报告,违规研究办理。二是迁西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不全面,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不当。三是迁西县检察院错误作出批捕决定,错误提起公诉,未严格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。纪检监察机关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,已决定对22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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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网友评论(网页截图)

       记者还了解到,工作组对马树山反映的10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,尚未发现存在其反映的问题。马树山作为退休干部,违反组织程序以匿名信方式反映问题。其所在党组织决定,对马树山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。同时,调查中发现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其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河北省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。

       工作组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坚持反腐败斗争不动摇,切实做到有腐必反、有贪必肃,同时,以案为鉴,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,提升法治能力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,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、表达诉求。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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